法律

仲裁裁决书什么情况下提起诉讼

  一、仲裁裁决书什么情况下提起诉讼

  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裁决书自作出时生效,对裁决书不服的,不能向法院起诉,但可以申请撤销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仲裁裁决书的作用有哪些

  仲裁裁决书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助于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仲裁委员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从而解决纠纷,确认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有效地约束双方当事人。仲裁裁决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的效力与生效的民事判决书相同,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如果一方不执行仲裁裁决内容,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