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两者的主要区别

  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体现意志不同。离婚调解书是在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法院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自愿性;离婚判决书是双方协商不成、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而形成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双方不一定完全同意。

  2、发生法律效力时间不同。离婚调解书送达后一经当事人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均不能对调解书提出上诉,因为只有在当事人双方都同意调解内容并签字的情况下,调解书才有效,你如果不同意,你不签字就可以了,法院是不会下调解书的;一审离婚判决书送达十五日后生效,任何一方不服的,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书从送达之日起生效。

  有离婚调解书不需要办理离婚证。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具有和行政机关办理的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法院是不会为离婚当事人出具离婚协议的,法院给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发放的是载有离婚协议的《民事调解书》,离婚当事人双方在法院领取了离婚《民事调解书》就意味着正式离婚了,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

  离婚调解书签字后马上生效。调解书自送达当天起就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在调解书上了签了字的话,那么调节书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调解书送达的目的就是为了通知当事人并要求签字,所以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