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公开可不可以申请复议

  1、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公开或者不公开的决定,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进行行政复议的。

  2、根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