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租房使用权可以转让的吗

  1、公租房使用权不可以擅自转让。公共租赁房屋的使用是由严格的规定,租客是不能够公共租赁房屋转让或者是转租等形式,将公共租赁住房给别人居住的,只能够租客用来自己居住。

  2、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房屋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