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羁押期限是否能够折抵判缓限期

  1、羁押期限是不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