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违法逃逸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

  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

  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1、肇事后逃逸的,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准申领驾驶证

  3、因逃逸致使受害人亡的,依据

  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因交通事故致人亡的处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终生禁驾。因逃逸致使受害人亡的,依据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新法加大了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力度。在此,我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逃过一时,是不能逃过一世的,最终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