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汽车贷款担保抵押合同有什么骗局

  1、代垫后侵占,在借款购车人逾期不归还贷款时,按规定销售商应当代垫,而在代垫后,销售商便以此为借口向借款人直接收取款项,甚至远远超过贷款的数目,并予以侵占。

  2、以缴纳养路费等规费为由,将借款购车人归还的银行借款予以截留并挪用、侵占。

  3、虚构其受银行委托的事实,以银行的名义直接向借款人收款。

  4、欺骗借款人,以分期付款购车合同为依据,误导借款人直接向销售商还款,然后予以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