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解析(十九)

  第七十七条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九条所欠缴税款数额较大,是指欠款税额5万元以上。

  新《征管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目的是为了加强欠税管理,防止税收流失。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欠缴税款数额很大的纳税人,为逃避追缴,自行处分自己的不动产和大额资产,待到税务机关发现,要其补缴其所欠的税款时,已是“人财两空”,这无疑会给国家的税收造成损失。为此,本条对“数额较大”进行量化,更具可操作性,通过这一规定也给国家税收的征收增加了一道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