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能继承财产的情况

  一、不能继承财产的情况

  不能继承财产的情况如下: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这种债权债务是以特定人的行为为客体,与债务人、债权人的人身有密切的联系,这种债权债务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3、国有资源使用权。

  4、承包经营权。

  5、宅基地使用权。公民使用的宅基地,只能与房屋所有权一同转移,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在继承房屋所有权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6、继承人生前已赠予子女或他人的财产和产权已经发生转移的财产,不属遗产范围。

  7、抚恤金、补助费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8、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荒山、鱼塘、菜园和小企业等承包经营权不属遗产范围,不能继承。因土地得的收益是死者所有,可以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也不得继承。它的使用权可以随房屋的继承而转移。

  9、虚拟遗产不可继承。

  二、继承纠纷多少年后不能起诉

  小编提醒您,遗产纠纷超过20年不得再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最长时效是20年,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发生继承,若自己的继承权被他人侵害了一直不起诉,最长超过20年以后,法院就不处理了,丧失了胜诉权。

  三、继承顺序的规定

  继承顺序的规定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权男女平等。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