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男方要求女方给钱补偿怎么办

  一、离婚男方要求女方给钱补偿怎么办

  离婚男方要求女方给钱的补偿款项主要有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签了离婚赔偿协议又不赔钱如何处理

  签了离婚赔偿协议又不赔钱的处理方式是:需要依此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如果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才可以持法院生效的判决申请强制执行,不经起诉,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可在诉讼过程中说明签订协议的过程,说明并非自愿签订,看法官如何处理。如果一审胜诉,对方可以提起上诉,拖延判决生效时间。

  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制度是怎样的

  1、必须由无过错一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无过错方没有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不能主动干预、处理。小编提醒您,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无过错方是与过错方存在有效婚姻关系的配偶一方。其他人,如子女、无效婚姻、被撤销婚姻中的“配偶”等因一方过错行为受到损害的,不能适用离婚损害赔偿,从而无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只能按照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定处理。

  2、必须向有过错方提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即只有与无过错方形成有效婚姻关系的配偶才是赔偿义务主体,其他人,如与有配偶者重婚、同居的第三人,不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

  3、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为无过错一方的专属权,权利的行使与否,只能由权利人自己决定,在未决定之前不得让与或继承。但是该权利一经行使,则同普通债权无异,具有移转性,是可以转让与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