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侵犯名誉权管辖法院有哪些

  一、侵害名誉权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名誉权案件属于侵权案件,和其他侵权案件一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被侵权人可以选择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中的任何一家法院起诉,最先受理的法院拥有管辖权。

  二、名誉权受到侵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名誉权受到侵犯以后一般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三、侵犯名誉权怎么办

  侵犯名誉权归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也可以提出相应的赔偿,人民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当事人实际受到的损害进行判决,法院会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一般需要承担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既可书面也可口头进行,但内容须事先经法院审查确认;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经济和精神损害赔偿,由当事人调解或法院判决;不执行判决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法院可将判决内容公告、登报,并可按拒不执行裁判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