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承租方破产租方如何申请权利

  一、承租方破产租方如何申请权利

  承租方破产时,如果承租方拖欠了租金的,租金对于承租方来说就是债务,对于出租人来说就是债权,出租方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承租人承租房屋后出现破产情形的,如果拖欠了出租人租金的租金对于出租人来说是债权,出租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申请时要提供债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