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使抵押权的条件是什么,抵押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一、行使抵押权的条件是什么

  行使抵押权的条件是:

  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

  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支配权,也就谈不上优先受偿了。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抵押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权受偿。若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而允许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将损害债务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期限利益。因此,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以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为要件。

  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倘债务已届履行期,但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受清偿,抵押权即消灭,自无抵押权实现。

  4、债务的未清偿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所造成的。

  二、抵押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抵押权的行使方式有:

  1、折价方式

  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采用折价方式,也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后,而不能在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

  2、拍卖方式

  拍卖又称为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采用拍卖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被拍卖财产的价值,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担保效能。有条件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首先采用拍卖方式。

  3、变卖方式

  变卖是一种普通的买卖方式,为了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价值,要求变卖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三、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期限

  抵押权的行使期限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