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受哺乳期影响的女性是否可以正常离婚

  一、受哺乳期影响的女性是否可以正常离婚

  在哺乳期的妇女是可以正常离婚的。只是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哺乳期),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但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办理离婚登记。一般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办

  哺乳期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三、哺乳期妇女离婚可以得到补偿吗?

  哺乳期妇女离婚不一定可以得到补偿。

  夫妻中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的一方有权请求经济补偿,且经济补偿需一方主动提出,法院不得主动适用。判断一方是否承担了较多义务,应结合一方在家庭义务上付出的时间成本、精力成本以及获得的效益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进行衡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