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起诉离婚是在哪个地方起诉都行吗

  一、起诉离婚是在哪个地方起诉都行吗

  起诉离婚不是在哪个地方起诉都行。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去对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小编提醒您,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

  二、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起诉离婚的条件有:

  1、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

  2、起诉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案件中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案件中可以要求赔偿的。但有赔偿的情况仅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方面。且存在前述情形,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