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侵权损害赔偿法条规定的赔偿方式是什么
一、财产侵权损害赔偿法条规定的赔偿方式是什么
1、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当事人可以就具体的赔偿金额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
2、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当事人可以就赔偿数额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二、侵权诉讼管辖是怎么样的
小编提醒您,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在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中,其侵权行为地往往具有多样性。
三、特殊侵权责任的类型包括哪几种
特殊侵权责任的类型包括: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4、产品责任纠纷;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7、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8、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9、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10、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11、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12、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13、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14、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纠纷。
15、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