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情况下二审不需要开庭

  一、什么情况下二审不需要开庭

  以下情况二审不需要开庭:

  1、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4、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审理方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二、二审审理的内容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被上诉人在答辩中要求变更或者补充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我国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属于对案件的续审,即第二审审理中所要解决的是一审已经审理但仍存在争议的问题。第二审法院审理的内容是与上诉请求有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

  三、二审可以提起新主张吗

  小编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