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非婚生子是否具备法律继承资格

  一、非婚生子是否具备法律继承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非婚生子继承权什么时候变更

  非婚生子继承权不可以变更。除外其自愿放弃。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非婚生子女继承遗产的份额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