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定条件是:

  1、犯罪分子依法应当判处死刑,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3、并非必须立即执行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

  2、原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3、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4、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5、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6、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7、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8、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三、死缓的减刑程序

  小编提醒您,死缓减刑程序如下:

  1、对受刑的人考察。

  2、提出减刑建议书,监狱以及其他刑罚执行机关通过对受刑人服刑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后,如果认为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刑的条件,就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3、依法裁量减刑。依法裁量减刑,是指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和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的悔罪或者立功表现,对一定之罪犯适用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