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而言有哪些成立要素

  一、对于精神损害赔偿而言有哪些成立要素

  精神损害赔偿的成立要件应具备这些条件:

  1、违法行为。作为人身伤害中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

  2、主观过错。过错作为民事侵权责任构成的基石,在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中也具有同样的地位。

  3、精神损害事实。

  4、违法行为与精神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国家精神损害赔偿的重要性是什么

  1、有利于体现现代化的法治精神

  现代法治精神侧重于限制国家权力、保护公民权利,而保护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就在于国家对权利受到侵害的公民个体的赔偿。这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必然要求,更是现代法治精神的根本要求。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为广大人民服务的。如果它的行为侵犯了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2、有利于捍卫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权利主体造成的精神损害虽然可能无形,但确实存在。对权利受到侵害的公民个体给予精神损害补偿、切切实实履行国家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的基本职能,不仅仅是现代法治精神的必然要求,更是捍卫相对人权益的必然要求。

  3、有利于监督国家机关的行为

  由于我国法治环境还不甚成熟、法律体系还不甚完备,国家机关侵害公民权利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由于我国的国家赔偿是采用“国家责任、机关赔偿”的形式,通过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有利于发挥其惩罚作用,形成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敦促其正当行使国家权力、维护公民基本利益。

  三、申请国家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