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事案件中如何追回民事赔偿

  一、刑事案件中如何追回民事赔偿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回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可否在刑事案件立案后撤销

  可以在刑事案件立案后撤销,但是不能随意撤案,一般需要出现以下情形,才可以撤案: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小编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三、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本地区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