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再婚独生子女新政策

  关于再婚独生子女的新政策,首先如果婚前夫妻双方都没有生育孩子,那么再婚后生育的孩子就算作独生子女。然而按照最新的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规定已经被删除。不过,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也就是说,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相关法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条》

  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国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