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收养儿童上户申请书怎么写

  一、收养儿童上户申请书怎么写

  收养儿童上户申请书的撰写并没有固定的格式,但通常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收养的儿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等;

  3、申请收养的原因和目的,以及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抚养能力;

  4、对收养儿童的承诺和保证,包括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条件,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等。

  最后,申请人需要在申请书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二、收养上户所需资料

  收养儿童上户需要准备以下资料: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县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原件、复印件,被收养人的《户口簿》等。

  这些资料用于证明申请人的身份和收养资格,以及被收养人的身份和收养关系。此外,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收养上户的办理流程

  收养儿童上户的办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申请人向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3、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4、如作出不批准决定,签发不批准通知书;如审批权限外,则加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5、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或《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