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家暴办理离婚孩子归谁?

  一、家暴办理离婚孩子归谁?

  家暴办理离婚孩子正常情况下应该会属于没有家暴的一方。倘若施暴者打孩子,那孩子无异议要跟母亲,但是如果父亲不打孩子,那单纯以家庭暴力为由剥夺男方的监护权在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

  10岁以上的孩子,应当争取孩子的意见;2岁以内尚在哺乳期,原则上归母亲养育,除非母亲不愿意;2岁到10岁之间便是以哪一方更利于孩子成长为标准的。

  二、孩子抚养权确定的原则是什么?

  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4、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以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为原则。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未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抚养费的确定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实际生活花费来确定。

  现实生活当中家庭暴力的存在是非常恶劣的一种现象,如果遭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并且也可以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当然在这过程当中,如果也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那么在确定抚养权问题的时候,需要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