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为什么拆迁方不能直接统一补偿价,非要经过分户评估

  一、为什么拆迁方不能直接统一补偿价,非要经过分户评估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面积、土地使用权的等因素都会影响价格,统一补偿价并不能充分满足被拆迁方的合法权益,所以应当分户评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四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二、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1、委托人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

  2、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3、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事项;

  4、委托人应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

  5、评估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

  7、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

  8、违约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