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利用诉讼手段骗取财物如何处罚

  一、利用诉讼手段骗取财物如何处罚

  利用诉讼手续骗取财产的,是属于恶意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恶意诉讼和调解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虚假诉讼的法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

  2、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为追求目的。

  3、行为人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

  4、行为人非法目的的实现都有赖于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诉讼的合法外衣被行为人恶意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