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未清公司解散之诉可以暂停吗
债务未清公司解散之诉可以暂停吗
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中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请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由于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在实体上,公司被注销后,其财产应分配与公司的股东。以股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完全合情合理。即使在公司被注销之后,股东并未从公司实际取得任何财产,同样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