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人贩子是怎么进行判刑的

  一、人贩子是怎么进行判刑的

  1、人贩子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应当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二、拐卖妇女买家入刑标准是什么

  1、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又出卖的。有的买主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时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但在收买后,由于种种原因又将收买的妇女、儿童卖与他人。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本法规定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罚。

  2、行为人事先与“人贩子”有约定的。这种情况很复杂,应区别对待:行为人指使他人拐卖妇女、儿童,然后再予收买的,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共犯,不能认定为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虽与“人贩子”有约定,甚至已先期交钱,但并没有参与其他行为的,仍应认定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