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想要多分财产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离婚想要多分财产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离婚损害赔偿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一、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上的过错

  二、违法行为

  (一)重婚、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

  (三)遗弃

  三、损害事实

  四、配偶一方的过错与另一方所受到损害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

  五、导致离婚的发生

  相关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以上就是“离婚想要多分财产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