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百年法治路
1904年,清廷开设“修订法律馆”,大刀阔斧删修旧律,订立新法。与“祖宗成法”决裂,开启中国近现代法治化进程。
第一代法律人当推沈家本、伍廷芳。时代的风云际会造就一代黄金组合。沈君浸淫体制多年,深谙传统法制之糟粕与精华;伍君作为华人研习西方法律第一人,精通西方法治之理念与制度。他们拆毁中国千年传统法制,在官方层面导入西方法律理念,构建现代诉讼制度。1911年革命打走了改良,这些修律成果却被带进了新的时代。
接下来是吴经熊的时代。吴氏作为中国人获得大学法律文凭第一人,六法体系的形成,从宪法到民法,无不留下吴氏影子。1940年代后,正应了“枪炮作响法无声”的老话,军政与训政并存,抗战与内战接踵,法律人的舞台停留在纸面上,杨兆龙的行述可算一例。
1949年后,旧法统被彻底摧毁,法制建设从头开始。未料三十年时间里,运动迭起,尤以十年浩劫最为惨烈,国家几乎“无法无天”教训深刻。
百废待兴,首要任务:重建法制。一大批劫后余生的法律人走上历史舞台,向全民更向执政者讲述法治的基本道理。近三十年法制建设之进步,归功于执政者的不断自我修正、法律人的共同努力:立法者如彭某、王某斌,司法官员如肖某,学者如江某、郭某晖、李某云,律师如张某之。百年法治强国梦,正在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