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二次鉴定法院未指定有法律效果吗

  一、二次鉴定法院未指定有法律效果吗

  合法来源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依据现有的规章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源合法的鉴定结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委托鉴定的程序合法。首先,委托人或机构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并具有符合要求的相关手续,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或者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对外委托鉴定;下级人民法院可逐级委托上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其次,受托机构享有规定的鉴定管辖权。

  2、受托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资质符合现有的规章及司法解释规定,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具有相关规定要求的开办手续及执业资格。

  3、检材或客体全面、客观、真实,并取得的手段合法。

  4、出据鉴定结论的机构和鉴定人的印鉴齐备。

  (二)符合规格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符合规格的鉴定结论是指鉴定结论的形式要件具备有关规定。司法鉴定结论的形式要件应包括:

  1、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

  2、委托鉴定的材料。

  3、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4、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5、明确的鉴定结论。

  6、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

  7、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具备形式要件的鉴定结论能够较客观地反映鉴定的全貌,为执法人员审查、判断被鉴定对象提供有力证明。

  二、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1、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

  2、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4、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5、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7、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如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而直接决定的重新鉴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鉴定伤情的标准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