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国有土地划拨是什么意思

  国有划拨土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划拨土地的性质一般比较特殊,其土地上面的房屋往往不是普通的商品房,而是特殊性质的房屋,例如小产权房、单位福利房等。

  首先,它们的使用权性质不一样。

  其次,出让土地的土地使用者需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土地可能需要支付使用费用(非出让金),也可能无需支付费用。还有就是它们的使用权限不一样,划拨土地不能转让、出租、抵押等,划拨土地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比如现在的经济适用房所用土地就是划拨的,不过这类房屋在出售时要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而出让土地在出让期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最后,它们的使用期限不同,出让土地有具体使用期限,住宅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商业40年,综合50年,因为开发商取得的土地一般都是出让的,而出让土地到期后可以续交出让金继续使用,划拨则无时间限制。

  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的有关规定: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其使用,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