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对广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商品市场的日益繁荣带动了广告市场的发展,广告经营者如雨后春笋般开始出现,不可避免地,广告的制作发布由于从业人员资质、诚信意识强弱等因素存在着良莠不齐的情况,特别是在旅游、医疗、药品、保健品、教育领域违法行为渐现泛滥之势,对违法广告的监管、查处一直是基层工商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部分。

  一、广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违法广告发布渠道的多样化

  一方面,广告发布的载体广泛,各种形式、各类商品或服务内容均可成为广告素材和广告发布媒介,形式多种,内容多样。另一方面,近年来通过对工商法律法规的积极宣传,大众对于无照经营、食品安全、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等工商职能有所熟悉,但对广告监管或是广告法律法规却缺少必要的了解,擅自制作、发布门头广告、店堂广告、传单广告情况较为常见,特别是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人员复杂地区违法现象更为突出,两相交融,便导致违法现象屡禁不绝。

  (二)工商所监管力量薄弱

  相较于辖区内大量出现的广告,基层工商所的监管力量显然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更多的是采取分类管理的办法,对设定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市(商)场进行高频次监管,确保不出现严重违法广告;对一般区域则结合其他条线工作内容一并巡查;而对于网络广告监管目前更多采取个案审查方式。通过分类监管,能有效降低监管成本,但却无法彻底清理违法广告。

  (三)部分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缺乏自律

  为追求巨大的经营利益,应对日益激烈的同业竞争,部分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不惜冒着违法风险,进行广告的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内部管理缺乏规范,广告审查把关制度形同虚设。

  (四)广告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广告违法成本低

  一是没有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工商部门无法对当事人违法经营工具予以暂扣、没收,对不予配合的行政违法当事人也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实际情况往往是,违法广告当事人继续利用违法经营工具从事其他违法广告行为,对于案件的处理能拖就拖、能磨就磨。二是违法成本过低,按照规定,工商部门只能责令违法行为当事人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或可处广告费1至5倍的罚款。广告费用及至多5倍的罚款相对于发布违法广告所获取的利益来说根本是“小巫见大巫”,难以起到应有的惩戒效果。

  二、建议与对策

  (一)重点领域广告分类管理

  涉及医疗、药品、保健品等重点领域的广告一直是工商部门广告监管的主要着力点,为有效解决该类广告中违法行为发生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必须加强制度创新,完善重点领域广告监测制度,按照广告载体不同进行目标分类管理:对网站类广告可以采取屏蔽、取消链接等技术方式减少广告发布;对店堂广告、牌匾广告、站台广告、阵地广告等具有实体经营单位载体的,可以采取加大日常巡查频率的方式来遏制违法广告行为的发生;对印刷品广告则应当加强对印刷行业、广告经营行业及各类提供印刷品制作的经营者的监管。

  (二)大力加强事前预警

  由于经济利益驱动和缺少对相关法律的了解等原因,许多经营户对于自己牌匾存在的错误并不以为然,重新制作牌匾既费精力又费金钱,没有必要。因此,通过关口前移,在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期间就向其宣传广告法律法规,必要时可以列明详单,因人而宜,具体指导如何正确规范地制作广告,督促规范经营,预防违法广告行为的发生。

  (三)股所联动,提升监管水平

  要提升监管实效,必须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因此,在广告监管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股所信息联动平台的建设,如定期对户外阵地设置、户外阵地广告许可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健全股室行政指导制度,如组织基层工商所对查处的典型违法广告案例进行学习,定期通报近期新型违法广告行为,逐步提高工商干部对广告违法线索的敏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