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安徽阶梯水价有望全省推行

  4月5日起至5月4日,安徽省法制办就《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面向公众征集意见,并拟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水价、节水管理等将有法可依。对于公众来说,如果检举浪费用水行为、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将有奖励。

  阶梯水价逐步推行

  一个季度给居民定量的水使用,居民则缴纳定额的水费。这种“包费制”用水目前在一些小区和单位还存在。不过,今后,安徽省将禁止“包费制”,用水一律实行计量收费。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用水单位有两类以上用水性质,需要执行不同计价标准,但未分类安装计量设施的,按照用水性质类别中水价最高的标准计算收费。

  用水要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也就是说,非居民用水户在用水计划范围内用水的,依法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水资源费、水费;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的,按照累进加价制度缴纳水资源费、水费。

  而在全省范围内,居民生活用水则要逐步实行阶梯式水价,收费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定价权限制定。

  检举浪费可获奖励

  根据《条例(草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部门要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年度用水计划,对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节约用水主要指标等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举报浪费用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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