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强制险么,与交强险有什么区别?

  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区别有:

  1、两个险种的强制性不同,第三者责任险不具强制性,而交强险是具有强制性。

  2、两个险种的赔偿的原则不同,第三者责任险一般是按照过错责任来确定保险人所应该承担的责任;而交强险的保险人赔偿责任则是按照无过错的原则进行确定的。

  3、两个险种的赔偿的范围不同,第三者责任险针对赔偿的范围有许多免责的设定,而交强险除了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之外,该保险责任覆盖了几乎所有的交通事故且没有免赔率的相关规定。

  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责条件有: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