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选择之债的影响

  1、如果数个给付中发生一个给付不能,而剩余的给付仍有数个可供选择时,选择之债仍存在于剩余的给付之上。

  2、如果数个给付因给付不能仅存一种给付时,由于选择权已无从行使,该选择之债成为简单之债。

  3、数个给付全部陷于给付不能,这时适用法律关于履行不能的规定处理。因给付不能而导致选择之债特定的,是前述第二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