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没有怎么办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1、房地产评估;
2、交营业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
3、办理房产证过户;
4、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拆迁赔偿协议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被拆迁人身份证;安置房屋权证原件;被拆除房屋权证原件。《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的惟一合法凭证。
【法律条文】: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