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种类有:

  1、警告;

  2、罚款;

  3、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5、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6、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7、关闭;

  8、拘留;

  9、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不影响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