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处置公房使用权的方法

  1、双方均主张公房承租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采用竞价方式由出价高者取得该公房的承租权。

  2、一方主张公房承租权的,由评估机构对该房如遇拆迁情况承租人将可获得的补偿款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按照评估价的一半为标准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公房承租权的,经得产权单位同意,且双方均提出申请的,则可以拍卖公房的承租权,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双方均不主张公房承租权的,产权单位也不同意将承租权转让给第三方,则可按照实际情况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一方使用,由该一方按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的一半为标准向另一方作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