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投标人投标
应当否决投标的七种情形,分别如下: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投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或条件做出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应当否决投标的七种情形,分别如下: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投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或条件做出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