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证遗嘱办理流程

  一、公证遗嘱办理流程

  公证遗嘱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个人的身份证明、与遗产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协议书等材料;

  2、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3、公证员询问记笔录;

  4、制作公证书,当事人签名。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二、公证遗嘱公证处有备案吗

  公证遗嘱公证处有备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机构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后,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三、公证遗嘱房产继承收费

  1、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80元/套。

  3、房屋全部权证书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5、公证费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不低于200元。

  6、印花税房屋评估价0.05%。

  7、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