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放弃继承权需如何进行手续

  一、放弃继承权需如何进行手续

  1、出具放弃继承声明书,而且最好是进行公证,应当亲自到其居住地的公证机关或作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公民放弃继承权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3、系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二、放弃继承权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什么

  放弃继承权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如果放弃继承的人是唯一的继承人时,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也就不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如继承人有监护人,监护人原则上无权放弃被监护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

  三、继承权顺序是什么

  小编提醒您,继承权的顺序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继承;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遗嘱继承人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