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违约责任划分
一、二手房合同违约责任划分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包括以下几种:
1、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2、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二手房合同应在何时签署
二手房合同是在房屋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决定购买房屋时签。具体的签订时间可以由当事人自主协商决定。合同的权利义务都是由当事人协商签订的,双方受到合同条款的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三、二手房合同无效定金能退吗
小编提醒您,二手房合同无效定金原则上是能退的。定金是指当事人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向另一方给付的货币。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