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对补充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一、对补充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1、补充责任是指在多个责任主体之间,当主要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时,其他责任人在其能够承担的范围内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赔偿的责任形态。

  2、补充责任在多种情形下被规定,包括劳务派遣、公共场所安全、监护人责任、虚假验资证明、担保责任等。

  在这些情况下,当主要责任人无法完全承担赔偿责任时,负补充责任的人需要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

  二、公共场所补充责任

  1、在公共场所,如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如果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3、但如果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这意味着,当第三人无法完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时,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组织者需要在其能够承担的范围内进行补充赔偿。

  三、监护人补充责任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首先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2、如果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这里,监护人承担的是补充责任。

  3、在其他涉及监护人身份的情形下,如投资人实际投入资金与注册资金不符、企业被撤消或吊销后无偿接收企业财产等,监护人也需要在其能够承担的范围内对企业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这种补充责任的存在,旨在保护受害人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充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