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建设风力发电站,要求签订自愿放弃土地协议合法吗

  一、建设风力发电站,要求签订自愿放弃土地协议合法吗

  建立风力发电站时,要求规划区内的村民签订自愿放弃土地的协议是不合法的,村民可以拒绝签订这些协议,并且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己权益。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

  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原有居民确有必要迁出的,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妥善安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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