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申请强制执行的民事案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民事案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4、属于执行法院管辖,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公告吗

  强制执行不一定要发公告。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提前通知被执行人,人民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且不能通过电话通知或者让申请人通知来代替。

  如果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法院就可以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过后,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