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书是什么
一、财产保全担保书是什么
1、财产保全担保书,也被称为诉讼保全申请书。
2、当事人发现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出现或可能出现转移、出卖、隐匿、毁损财产的行为时,要求人民法院对争议的财产进行保全强制措施时所提交的书面请求。
3、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在判决或裁决执行时,能够有足够的财产来满足判决或裁决的要求,从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财产保全申请书结构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结构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标题:通常以“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或“诉讼保全申请书”作为标题,明确表明申请的目的和性质。
2、民事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
3、请求事项:简要写明请求人民法院采取的具体保全措施,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账户(存款)、查封其财产等。
4、事实与理由:这是申请要求成立的依据,应简明扼要的写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发展变化的过程,并写明请求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
5、结尾:写明提交机关,署名申请人(单位)名称,申请的年、月、日。
6、附项:写明要求查封、扣押的财产地点,要求冻结的资金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等。
三、申请书内容要素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内容要素主要包括: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等,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人或主要领导的姓名及职务。
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与申请人相同。
3、明确的请求事项,即要求人民法院采取的具体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
4、充分的事实与理由,包括纠纷发生的原因、发展变化的过程,以及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这些都是申请要求成立的依据。
5、结尾部分要写明提交机关,署名申请人,并注明申请的年、月、日。
6、附项部分应详细列出要求查封、扣押的财产地点,要求冻结的资金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等信息。
在撰写财产保全申请书时,申请人应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法律术语的使用应准确,避免产生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