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开发票行为怎样处罚

  问:前段时间我到一家成衣店消费,结账过后便想起了索要发票,服务员却告知没有发票。问她为什么不给开发票时,服务人员说,一般买衣服几百元以上才开发票,你这一二百块没人给你开发票。当我说到就是消费十块钱你们也要开发票时,服务人员只好说他们现在没有发票。我知道自觉索取发票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职责,也是消费者应有的正当权利。店家的这种行为具体应得到怎样的处罚?

  答:商家不愿开具发票,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逃税。因为经营者上缴的税款是根据营业收入的多少来决定的,发票则是经营情况的一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