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产纠纷是否可以进行异地审理

  一、房产纠纷是否可以进行异地审理

  1、房产纠纷是否可以进行异地审理的问题详情如下:

  (1)房产纠纷不可以进行异地审理。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适用于专属管辖,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房产合同中当事人自行协议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房产过户纠纷怎么解决

  1、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房屋所有权人明知出售的房屋已被国家机关采取了查封等强制措施,合同一般认定无效,因此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签订合同后在办理房屋手续过程中,因房屋所有人的个人债务问题,导致出售的房屋被法院查封等,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仍未办理房屋查封解除手续的,买方可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屋是一体一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除了一些特别的事由,比如买家未付清尾款等原因,卖家都必须遵照合同约定及时移交房屋给买家。若卖家逾期腾房,那么买家可以据合同约定向卖家主张违约责任,或者向卖家主张因为逾期交房增加的租房费用赔偿。